常启厚(身份证号码:XX)、黄最佳(身份证号码:XX)共同共有一处不动产,坐落于上思县思阳镇西华路派出所宿舍区1幢1单元203号房,《房屋所有权证》证号:上思县房权证思阳镇字第0800234号、《房屋共有权证》证号:上思县房思阳镇共字第0800234-1号,房屋建筑面积:65.68平方米。根据上思县思阳镇明江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《家庭关系证明》,证明常启厚于2014年3月16日死亡,其父母均已故;黄最佳于2017年9月30日死亡,其父母均已故。常启厚与配偶黄最佳生育有三子,长子常春(身份证号码:XX),次子常勇(身份证号码:XX)、三子常江(身份证号码:XX)。根据常春、常勇、常江签写的《继承(受遗赠)不动产登记具结书》,常春、常江自愿放弃其应继承的产权份额,遗产份额全部由常勇继承。现常勇对上述不动产申请办理继承登记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和国土资源部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之规定,我局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予公示。公示时间从2022年05月23日起至2022年06月13日止。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者,须在公示期间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并提交有关书面材料,据以复核。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即予登记并颁发《不动产权证书》。
特此公示。
上思县不动产登记局
2022年 05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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